海洋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10條 法規:海洋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秘書目 第10條 受託人應於年度開始前三個月內,檢具下年度信託事務計畫書及收支預算書,報主管機關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