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環境分類及海洋環境品質標準 第6條 法規:海域環境分類及海洋環境品質標準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海洋資源目 第6條 臺灣地區沿海海域環境分類,以臺灣本島及澎湖群島、蘭嶼、綠島等離島,由海岸向外延伸之領海為範圍。依據海域之最佳用途、涵容能力及水質狀況,訂定臺灣地區沿海海域範圍及海域分類如附表三。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