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 第16條 法規: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海岸巡防目 第16條 海巡機關人員使用器械,致現場人員傷亡時,應迅速通報救護或送醫,並作必要之保護或戒護。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