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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海岸巡防機關與警察移民及消防機關協調聯繫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海岸巡防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海巡機關與警察、移民及消防機關間,依法執行職務或相互請求支援不能獲致協議時,應報由海洋委員會、內政部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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