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基本法 第15條 法規:海洋基本法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組織目 第15條 政府應於本法施行後一年內發布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並依其績效及國內外情勢發展定期檢討修正之。各級政府應配合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檢討所主管之政策與行政措施,有不符其規定者,應訂定、修正其相關政策及行政措施,並推動執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