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創新實驗審查會議及評估會議運作辦法 第5條 法規:金融科技創新實驗審查會議及評估會議運作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金融科技目 第二章 會議任務、成員及遴選事項 第5條 審查會議及評估會議之會議成員均為無給職。但得依規定支給專家及學者出席費、交通費及審查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