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第18條 法規: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消費者保護目 第三章 金融消費爭議處理 第18條 評議委員會為處理評議事件,得依委員專業領域及事件性質分組。評議委員應具備之資格條件、聘任、解任、薪酬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