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務業從事廣告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辦法 第6條 法規:金融服務業從事廣告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消費者保護目 第6條 金融服務業應訂定廣告、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之宣傳資料製作管理規範,及其散發公布之控管作業流程。金融服務業從事廣告、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之宣傳資料,於對外使用前,應按業務種類,依前項規範審核,確認內容無不當、不實陳述、誤導金融消費者、違反相關法令及自律規範之情事者,始得為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