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 第8條 法規: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第8條 本保險之保險人對於受害人失能等級認定有疑義時,得要求受害人提供甲種診斷書或至經衛生福利部公告並依法評鑑合格之地區教學醫院以上之醫院,予以檢驗查證。但受害人僅提供甲種診斷書,而保險人依據診斷書之內容尚無法為受害人符合失能給付標準表失能等級之認定者,保險人得要求受害人至上述醫院予以檢驗查證。前項診斷書及檢驗查證之相關費用,由保險人負擔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