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法規章節: 第39條

特別補償基金之來源如下:一、本保險之保險費所含特別補償基金分擔額。
二、依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代位求償之所得。
三、基金之孳息。
四、依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之所得。
五、其他收入。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