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再保險業財務業務管理辦法 第8-2條 法規:專業再保險業財務業務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第8-2條 專業再保險業因主管機關指定提存之特別準備金,應提列於保險負債項下之特別準備科目。前項特別準備金之收回,應事先經主管機關核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