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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業務員得招攬之保險種類,由其所屬公司定之。
但應通過特別測驗始得招攬之保險,由主管機關審酌保險業務發展情形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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