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險業募集設立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20條 法規:金融保險業募集設立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第二章 編製內容 › 第四節 財務概況 第20條 財務概況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一、期後事項:自會計師出具查核報告書後,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此段期間若有足以影響財務狀況等之重大期後事項發生時,應予適當揭露,並說明其影響。二、其他。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