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4條 法規:外國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第一章 通則 第4條 外國保險業因保險契約涉訟時,除保險契約另有約定者外,由中華民國法院管轄。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