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支付機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36條 法規:電子支付機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三章 內部控制制度之查核 › 第五節 風險管理機制 第36條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之風險控管機制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建立防範詐欺控管機制,以維護交易安全並控管詐欺風險。二、建立作業程序之檢查及控管機制,並建立資訊安全防護機制及緊急應變計畫。三、建立使用者及特約機構管理機制。四、建立業務或財務顯著惡化之退場機制。五、建立支付款項管理機制。六、建立使用者及特約機構身分確認機制。七、建立使用者及特約機構資料保護機制。八、建立委外業務管理機制。九、建立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