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34條 法規: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三章 內部控制制度之查核 › 第五節 風險管理機制 第34條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應訂定適當之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建立獨立有效風險管理機制,以評估及監督整體風險承擔能力、已承受風險現況、決定風險因應策略及風險管理程序遵循情形。前項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應經董事會通過並適時檢討修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