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5條 法規: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一章 總則 第5條 本辦法稱負責人,指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稽核、協理、經理、副經理或與其職責相當之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