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票券發行登錄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39條 法規:短期票券發行登錄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五章 兌償 第39條 債票形式短期票券到期不獲付款,集中保管機構應將該短期票券交與持有人。登記形式短期票券到期不獲付款,集中保管機構應將其不獲付款證明及相關債權證明書交與持有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