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65條票券商或其關係人,於主管機關依第四十四條規定,要求其於限期內據實提出表報、報告或其他有關資料;或依第四十五條規定,派員或…
- 第66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一、僱用未依第十二條第一項或第三項規定向票券金融商業同業公會辦理…
- 第67條違反本法或本法授權所定命令中有關強制或禁止規定或應為一定行為而不為者,除本法另有處罰規定而應從其規定外,處新臺幣五十萬元…
- 第68條第六十四條至第六十七條所定罰鍰之受罰人受罰後,對應負責之人得予求償。
- 第69條本法所定之罰鍰,由主管機關處罰。受罰人不服者,得依訴願及行政訴訟程序,請求救濟。於訴願及行政訴訟期間,得命提供適額保證,…
- 第70條本法所定之罰鍰,經限期繳納而屆期不繳納者,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滯納金百分之一;屆三十日仍不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並得由…
- 第71-1條犯本法之罪,犯罪所得屬犯罪行為人或其以外之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因刑法第三十八條之一第二項所列情形取得者,除應發還被害…
- 第71-2條犯本法之罪,所科罰金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而無力完納者,易服勞役期間為二年以下,其折算標準以罰金總額與二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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