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業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法規:信託業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相關法規 信託業法母法 第18條 本法第四十條第二項及第三項所稱淨值,指上會計年度決算後淨值。信託業於年度中之現金增資,得計入淨值計算,並以取得驗資證明書為計算基準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