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業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法規:信託業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相關法規 信託業法母法 第14條 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所定之忠實義務,包括信託業對於其客戶之往來、交易資料,除其他法律或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之義務。前項保密義務,應依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十三款規定載明於信託契約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