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合作社社員代表理事監事經理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及選聘辦法 第52條 法規:信用合作社社員代表理事監事經理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及選聘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六章 附則 第52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十日修正之條文,自一百零六年六月十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