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合作社社員代表理事監事經理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及選聘辦法 第5條 法規:信用合作社社員代表理事監事經理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及選聘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二章 資格條件 › 第一節 社員代表候選人應具備資格 第5條 社員代表不得兼任理事、監事及職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