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合作社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13條 法規:信用合作社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二章 編製內容 第13條 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應記載下列事項:一、計畫內容:最近三年度資金運用計畫預計效益尚未顯現者之分析。二、執行情形:就前款計畫之資金用途,說明已辦理擴充業務及營業據點、充實營運資金、擴建或新建固定資產之計畫內容、資金來源、運用概算及可能產生之效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