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外自動化服務設備管理辦法 第4條 法規: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外自動化服務設備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4條 金融機構有未經核准擅自設置營業場所外自動化服務設備者,應撤除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