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外自動化服務設備管理辦法 第2條 法規: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外自動化服務設備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2條 本辦法所稱營業場所外自動化服務設備,指金融機構總分支機構營業場所外具帳務處理功能之自動化服務設備。 本條定義的名詞 營業場所外自動化服務設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