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條跨行金融資訊網路事業經營之業務如下:一、金融機構間跨行業務之帳務清算。二、辦理金融機構間業務相關之各類資訊傳輸、交換。三、金融機構資訊系統災變備援之服務。四、金融機構間業務自動化之規劃、諮詢及顧問業務。五、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或核准辦理之有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