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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金融機構接管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受接管金融機構為銀行或信用合作社時,接管人依本辦法或主管機關之規定向主管機關報告或報請其核准時,應副知中央存款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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