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85條除本條例或資產證券化計畫另有規定者外,特殊目的公司不得將所受讓之資產出質、讓與、互易、供擔保或為其他處分。
- 第87條特殊目的公司之自有財產及因其所受讓之資產而生閒置資金,其運用範圍以下列各款為限,不適用公司法第十三條及第十五條之規定:一…
- 第88條除本條例或資產證券化計畫另有規定者外,特殊目的公司不得借入款項。前項借入款項之目的,應以依資產證券化計畫配發或償還利益、…
- 第89條特殊目的公司不得為任何人保證或背書,不適用公司法第十六條之規定。公司負責人違反前項規定時,應自負保證及背書責任,如公司或…
- 第90條特殊目的公司之負責人,不得就資產基礎證券之募集或發行,為有關經紀或居間買賣資產基礎證券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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