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第82條 法規: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相關法規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三章 特殊目的公司 › 第六節 資產基礎證券之發行及轉讓 第82條 特殊目的公司應備置資產基礎證券持有人名冊,並記載下列事項:一、持有人之姓名或名稱、住所或居所。二、持有人所持有之資產基礎證券單位總數。三、資產基礎證券之編號。四、資產基礎證券取得之年、月、日。採電腦作業或機器處理者,前項資料得以附表補充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