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41條 法規:金融業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五章 附則 第41條 本準則除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二月二十四日修正發布之第三十三條第六款後段規定自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