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38條 法規:金融業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五章 附則 第38條 銀行、金融控股及票券金融公司應依本準則規定編製公開說明書。前項規定以外之其他金融業,本會得指定適用本準則編製公開說明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