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34條 法規:金融業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二章 編製內容 › 第六節 重要決議 第34條 重要決議應記載與本次發行有關之決議文(含章程新舊條文對照表及盈餘分配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