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託機構募集或私募不動產投資信託或資產信託受益證券處理辦法 第2條 法規:受託機構募集或私募不動產投資信託或資產信託受益證券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2條 受託機構募集或私募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或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以下簡稱受益證券),適用本辦法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令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