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 第12條 法規: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12條 銀行應建立明確之認識客戶政策及作業程序,包括接受客戶開立存款帳戶之標準、對客戶之辨識、存款帳戶及交易之監控及必要教育訓練等重要事項。前項有關接受客戶開立存款帳戶之作業審核程序,由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訂定範本,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