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之業務如左:
一、政府及公民營事業委託辦理之國內外採購業務。
二、政府及公民營事業委託辦理之貿易業務。
三、政府委託辦理之公務人員保險、軍人保險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人身保險業務。
四、政府及公民營事業委託辦理之運輸、倉儲及專用碼頭業務。
五、依銀行法第三條及第一百零一條規定,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業務。
六、其他經政府指定、委託或特許辦理之業務。
中央信託局條例 第4條
本法規已於 2021-12-15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