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信託局條例 第1條 法規:中央信託局條例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本法規已於 2021-12-15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1條 為執行政府政策,辦理採購、貿易、保險、銀行、信託、儲運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特種業務,設中央信託局(以下簡稱本局),受財政部之監督。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