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地區發行之貨幣進出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 第3條 法規:大陸地區發行之貨幣進出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3條 違反前條規定,經相關機關查獲者,其人民幣,移請海關依本條例第九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沒入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