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12條 法規: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12條 櫃檯買賣有價證券之發行人,有違反證券交易法或依該法所發布之命令時,本會為保護公眾之利益,得命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停止或終止該有價證券之買賣。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