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商管理規則 第59-1條 法規:證券商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六章 自有資本之管理 › 第一節 (刪除) 第59-1條 前條第二項所稱自有資本適足比率之合格自有資本淨額及經營風險之約當金額計算方式,分為簡式計算法及進階計算法。適用前項自有資本適足比率進階計算法之證券商及實施日期由本會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