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商管理規則 第5條 法規:證券商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一章 總則 第5條 證券商經營業務應以公平、合理之方式為之,收取費用應考量相關營運成本、交易風險、合理利潤及客戶整體貢獻度等因素,不得以不合理之收費招攬或從事業務。證券商為廣告之製作及傳播,不得有誇大或偏頗之情事。前項證券商廣告之製作及傳播,由證券商同業公會訂定自律規範,函報本會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