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訂定) 第46條 法規: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訂定)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三章 基金之種類 › 第八節 保本型基金 第46條 保本型基金因保本操作之需要,以定期存款存放於符合經本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之金融機構,其存放之最高比率不予限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