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條受益人之權利及費用負擔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受益人應有之權利內容。二、受益人應負擔費用之項目及其計算(附表四)、給付方式。三、受益人應負擔租稅之項目及其計算、繳納方式。四、受益人會議有關事宜:(一)召集事由。(二)召集程序。(三)決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