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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38條

受益人權利之行使,應經受益人會議決議為之。
但僅為受益人自身利益之行為,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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