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機構之下列事項,應申報本會核備,修改時亦同:
一、捐助章程。
二、取得或處分固定資產處理程序。
三、內部控制制度。
四、各單位副主管以上人員之任免異動。
五、其他規章之變更。
六、其他經本會規定應行申報核備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