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 第43-7條 法規:證券交易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相關法規 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取得股份申報辦法相關 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第五項及第六項重大消息範圍及其公開方式管理辦法相關 第二章 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私募及買賣 › 第三節 有價證券之私募及買賣 第43-7條 有價證券之私募及再行賣出,不得為一般性廣告或公開勸誘之行為。違反前項規定者,視為對非特定人公開招募之行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