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 第4條 法規:證券交易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相關法規 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取得股份申報辦法相關 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第五項及第六項重大消息範圍及其公開方式管理辦法相關 第一章 總則 第4條 本法所稱公司,謂依公司法組織之股份有限公司。本法所稱外國公司,謂以營利為目的,依照外國法律組織登記之公司。 本條定義的名詞 公司 外國公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