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 第107條 法規:證券交易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相關法規 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取得股份申報辦法相關 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第五項及第六項重大消息範圍及其公開方式管理辦法相關 第五章 證券交易所 › 第二節 會員制證券交易所 第107條 會員得依章程之規定請求退會,亦得因左列事由之一而退會:一、會員資格之喪失。二、會員公司之解散或撤銷。三、會員之除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