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 第2條 法規: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一章 總則 第2條 證券交易所之組織分會員制及公司制兩種,其設立應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之許可。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