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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櫃檯買賣事業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22條

為保護公益,主管機關得隨時命令櫃檯買賣事業提出財務、業務報告或其他參考資料,並得直接檢查其財務、業務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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